仲裁可以确认合同的效力。依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当事人对除了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仲裁法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因此,如果在有仲裁协议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必须符合仲裁协议无效的条件。
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劳动仲裁。 有几点需要注意: 1、必须说明,农民工与包工头之间是形成劳动关系,如果是合作关系,则是经济纠纷而不属于劳动纠纷,经济纠纷属于法院的事。 2、必须强调,自跟包工头后,农民工根据他的工作要求完成工程并接受他的日常管理及人员调配 3、对于证明,可以说明:一劳动关系事实存在及建立时间;二包工头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 4、如果劳动部门受理,还可以利用包工头未及时支付工资申请以予赔偿金
单位不给交社会保险,违反了社会保险法与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也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主张自己的法定权益。也可向税务机关负责社会保险征收的部门投诉,同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遭受损失的,劳动者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借款属于普通民事法律关系,而工资属于劳动争议法律关系,前者由《民法典》加以约束,后者由《劳动法》加以约束。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导致双方所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的不相同,如果双方达成约定,可以抵消。如未达成约定,只能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定,适用不同的法律程序加以解决。单方提出抵消,是不合法的。 抵消,又称“充抵”,是指二人互付债务且给付种类相同时,各得以其对他方的债权充抵自己对他方的债务,从而使各自的债务在对等的额度内相互消灭,由此产生的权利称抵消权。抵销权是一种形成权,即只要单方通知对方即可生效。在抵消中,主动抵消的一方称为主动债权人,被抵消的一方称为被动债权人。抵销权的行使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其一,抵消使得当事人本应履行的债务不再履行,从而简便了债权满足的途径,节省了费用。其二,有担保的作用,可以有效地保护债权人的权利。如果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清偿能力下降的情况下,将自己对对方的债务与对方对自己的债务相抵消。这样就可以迅速地使自己的债权得到清偿,避免将来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即自己清偿了对方的债权,而对方却失去了清偿的债权的能力。
劳动仲裁协商不成的可以开庭判决的,由仲裁庭来下仲裁书。对方拒不履行仲裁约定的,那么是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向仲裁机构请求保护其权利的法定期限,也即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行使权力,即丧失提请仲裁以保护其权益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据此,劳动者受到的伤害经有关机构确认为工伤之后一年内,劳动者应申请劳动仲裁。
只签了试用期协议可以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与劳动有关的权利、义务和问题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如果当事人是中央和直辖市的合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及其职工,发生劳动争议案件,应该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与国有、集体、个人、合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乡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群众团体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该要向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试用期合同也是正式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