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未签劳动合同,离职后提起劳动仲裁是可以的,需要在法定的劳动仲裁时间内提出。 2、超过一年未签合同的应该已经属于和用人单位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而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该从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起以二倍的工资补偿。
合同有约定仲裁的不仲裁不可以起诉。 根据我国《仲裁法》规定,如果当事人约定了仲裁条款或者签订了仲裁协议再提起诉讼的,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只有申请仲裁后当事人对于仲裁结果不服要求撤销并被依法撤销的,才可以起诉处理。
一般是不可以的。 《仲裁法》第九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如果事先选择了仲裁解决纠纷,仲裁裁决作出之后,就不能再就该商事纠纷向法院起诉。 但《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同时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
土地出让合同纠纷具备下列条件是能提起仲裁的: 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双方约定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 当事人主动提出仲裁申请。且申请书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等内容。
1、仲裁前置程序指劳动争议当事人要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劳动争议需要先仲裁后诉讼。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3、单位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不是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必经程序。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单位单位调解委员会解决,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工资少了几百块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不是必须去仲裁。工资少了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补发相应工资。 2、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3、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4、申请劳动仲裁。 5、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都可以申请仲裁,但以下纠纷不得申请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公司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不一致的,可以申请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同时向两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申请执行需要提交文件: (1)申请执行书。 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公民个人申请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4)如果代为申请执行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1、性质不同。仲裁是由仲裁机构即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委员会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或其他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的专门仲裁机构,而审判则由人民法院负责,法院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机关。 2、对案件的管辖不同。仲裁机构即仲裁委员会是根据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受理案件,其对案件的管辖权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授权,没有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的案件,仲裁机不能受理。而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人民法院则是强制管辖,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就可依法受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