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流程: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交诊断证明、工伤职工有效身份证件等,一般在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职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以及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都有权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后可能存在的争议及解决办法: 1、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首先,劳动能力鉴定又称工伤评残,是指劳动者因工负伤成患职业病,对劳动和生活能力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根据用人单位、职工本人或者亲属的申请,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医学专家,根据国家制定的评残标准; 运用劳动保障的有关政策,运用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和手段,对工伤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制度。 其次,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应符合以下条件:经过治疗后,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这样便于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聘请的医疗专家对伤情进行鉴定; 职工经治疗后,确认是因工伤原因造成职工身体上的残疾;工伤职工的残疾对以后的工作、生活将产生直接影响,并且伤残程度已经影响到职工本人的劳
劳动能力鉴定一般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劳动能力鉴定需要的材料有: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流程: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交诊断证明、工伤职工有效身份证件等,一般在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有期限。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受到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救治受伤职工,用人单位应30日内为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可以享受工伤待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不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被鉴定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完整连续的病历材料;劳动合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诊或门诊的病志原件并复印件、诊断书及辅助检查报告单原件并复印件;其他。
工伤认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可做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影响劳动能力的或停工留薪期满的,工伤职工应当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没有时间限制,但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利于及时进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