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宅基地不允许买卖,宅基地使用权在一定条件是可以转让的。遵循房地一体原则,宅基地不能单独转让,转让农村房屋的同时对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达成以下几个方面要求,宅基地是可以转让的。 1、转让人和受让人必须是同一个村集体的,也就是说土地流转必须在同一个村集体内才可进行。 2、受让人在村集体中符合要求,也就是说满足能分配宅基地的条件。 3、受让人在村里面没有宅基地。 4、转让必须经过村集体的同意。
农村的宅基地儿子没有继承权。儿子可以对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继承,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的财产,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申请条件: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1、首先,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实行“分开补偿”,也就是说,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是分开进行的。 2、农村宅基地的产权是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农村居民使用,农村居民在宅基地上修建房屋使用。在遇到宅基地拆迁时,使用该宅基地的居民可获得两项补偿:宅基地补偿、房屋补偿。 3、因为非农户口已经不属于村集体成员,所以不能获得宅基地补偿;但如果非农户口是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人的,就算不是农村户口,也可通过继承房屋,享受房屋征收补偿。
农村宅基地不能过户给子女,宅基地通常情形下属于集体或者国家所有。 能够转让或者租赁给个人的,只有宅基地上的建筑物。 且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当事人转卖或者租赁了宅基地上的房子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是经本村委会同意; 2、是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村人; 3、是转让人户口已迁出本村或“一户多宅或多房”。 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
继承的宅基地被征用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补偿: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安置补助费为被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的4-6倍,二者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青苗补偿费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如不幸遗失农村住宅用地使用权证(以下简称“宅基地证”),请您务必前往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进行补办手续。 以下将为您详细说明具体操作步骤: 首先,土地权利人需要向上一级的土地登记机关递交注销申请; 其次,土地权利人还需在该登记机关所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其宅基地证已灭失的公告声明; 第三步,当出现宅基证遗失或遭受损害的情况时,土地权利人须立即与原发证机关联系并申请补发新的宅基地证,同时在当地报刊上刊发相关公告;公告期结束后若未收到任何异议反馈,原发证机关即可撤销原有宅基地证,并颁发新证。 此外,如果公告期内没有任何反对意见,土地权利人可以正式请求属于自己所属乡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测量
农村宅基地不能过户给子女,宅基地通常情形下属于集体或者国家所有。 能够转让或者租赁给个人的,只有宅基地上的建筑物。 且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当事人转卖或者租赁了宅基地上的房子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根据规定,农村村民宅基地标准: 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户按5人计算,扩建住宅新占的土地面积应连同原有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 移民宅基地标准按区的有关文件执行。
农村房屋倒塌可以重建,一般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二者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第三人的原因造成楼房倒塌的由该方担责。属于不可抗力的,重建由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