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据】《关于人
男方不给抚养费,是协议离婚的,可以拿着协议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协议给付抚养费。 是诉讼离婚的,可以拿着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可以,但是这必须在双方已经商讨过并且对于该结论达成一致自愿签署的基础上方可生效。 法律没有规定离婚协议不可以约定一方以不付抚养费,但是如果出现孩子向一方索要抚养费时,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抚养费会根据收入的20%至30%收取。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
判决的抚养费不可以不给。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对孩子应该支付抚养费,在法院判决应该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我国法律规定,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或母,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第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有固定收入的,抚养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以适当的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以依照当年的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第1、支付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探望权是不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和孩子生活的一方没有权利剥夺,与是否支付抚养费无关。 探望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约定,或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 我国《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一)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以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 (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 (这一点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