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是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制定的。 根据该办法规定,应予处理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如下: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教师不能有偿补课主要是为了保证教学质量,让学生接受平等的教育资源。具体原因有: 1、可能出现课上不教课外教的情况如果允许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那么对于教师而言,可能课外补课收入超过自己本职工作的收入。长此以往,价值观就容易产生偏差。为了能够让更多的学生报名参加自己的辅导班,部分教师便可能出现故意将重点知识讲得不够通透,让学生通过报名参加其组织的辅导班的方式,为自己谋求利益。 这就导致原本在课堂上就能学到的知识,却不得不再次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金钱到课外学习,让家长们头疼不已。 2、不补课就可能被孤立打压。如果允许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那么就可能会出现部分教师为了逼迫更多学生报考自己组织的辅导班,于是对某些没有报名的学生进行孤立打压,让他们自行做选择,要么花钱报班,要么接受孤立。这种状态持续久了之后,难免会对学生的心理造成较大的伤害。甚至让学生的价值观受到影响,过早地认为什么事都得花钱解决。 3、容易让教师的教学重心从课内向课外转移。当有偿补课被允许之后,教师们大都能明确感受到校内任职与校外有偿补课之间的收入差距。于是教师们为了招到更多的生源,便在课外辅导上花更多的心思,打响自己的口碑。而与之对应的,校内教学的质量可能会下降,这种强烈的反差对他们吸引生源很有帮助。但是这种教学重心的转移对于学生或家长而言明显不是好事。所以,这也是为什么教育部多次明令禁止教师有偿补课的部分原因。
教师政审审核不合格原因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 2、受过刑事处分的; 3、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4、有流氓、盗窃、贪污、赌博、诈骗等不法行为的; 5、组织纪律松懈,经常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的; 6、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 7、超计划生育的; 8、有其它不宜到机关工作的问题。
既属于教师的权利又属于义务的是,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教师资格证有补贴可以领。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中提到,凡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凡是持有有效技能资格证书的,均可申请2000元的补贴,其中教师资格证也包含在内,无论你是什么专业,亦或者是非师范生,均不限制。
教师不可以去少年宫有偿上课。根据我国《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在职教师是不可以有偿补课的: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教师车祸受伤一般会有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不能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教师诋毁学校,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央国家机关及在京单位等国管单位的在职员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金才归纳为国管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非在编教师可以补课,因为非编制教师不属于教师,其补课行为为市场行为,市场行为遵循双向选择属被补课者自愿;但是如果非编制教师冒充在编教师就是违法的,可进行举报其违法行为。 我国法律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