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主要规定了下列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④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⑤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此外,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采取立案、审查、判决的程序。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根据相关法律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受理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下列情况下投标无效: 一、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与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二、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在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或者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三、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后,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一、协议主体错误;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二、超过竞业限制的期限;如果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期限超过了两年,则超出部分应当认定为无效; 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核心结论 合同无效的确认本身不适用诉讼时效,但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产生的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 具体分析 合同无效的确认不适用诉讼时效 法律性质:合同无效是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而自始、当然、确定无效。其确认属于形成权的行使(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告无效),而非请求权,因此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实践意义:当事人可随时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无论合同签订后经过多长时间。例如,一份十年前签订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仍可起诉确认无效。
在认定合同的效力的时候,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就属于无效合同: 1、合同当事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3、合同违反法律法规额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 4、合同意思表示虚假。
专利无效宣告是指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制度。 专利无效宣告的理由如下: (1)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2)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为现有设计、不具有明显区别或与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3)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不是新的技术方案,被授予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具有美感或者非新设计;
可撤销的合同不是自始无效,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
下列借款合同无效: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的借款合同。 2.进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借款合同。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的借款合同。 4.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 5.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 6.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 7.高利贷借款合同。 通过下列方面判定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1.就内容来说,借款合同的效力在于双方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合法性。 2.如果双方约定的,就自约定的时间起生效; 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则是自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的时间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