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起诉后的处理措施是:立即释放、解除扣押、移送有关机关等,对于检察院根据审查的结果,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后,应当按照上述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起诉的决定书应当公开宣布,同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送达规定机关和人员。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检察院变更起诉书,可以建议人民法院延期审理。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补充、追加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建议人民法院延期审理。
检察院国家赔偿的具体要求包括: 1、检察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存在侵犯人身权的情形; 2、给受害人造成了身体伤害或伤亡。 3、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等。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公安机关在完成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后,会将案件移交给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的时间限制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和性质。以下是具体的时间规定: 1. 一般案件 对于一般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在2个月内完成侦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如果案情复杂,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 2. 重大、复杂的案件 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3. 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 对于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4. 补充侦查 如果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每次不得超过1个月。补充侦查完毕后,公安机关应重新移送检察机关。 总结 普通案件:2个月(可延长1个月) 重大复杂案件:最长可达7个月(2 + 1 + 2 + 2) 特别重大复杂案件:最长可达7个月(2 + 1 + 2 + 2)
盗窃4000元,如果未达到当地的立案标准,检察院是可以不起诉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起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的提审指在审查起诉期间,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行为。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以下为您详细介绍人民检察院接受申诉的主要范围以及申诉的受理条件和具体流程: 首先,关于申诉范围的阐述如下: 如果您对于人民检察院做出的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表示不满,或者对其所做出的不起诉、撤销案件等其他处理决策存在异议,亦或是对已生效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持有不同意见,皆可向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 其次,在谈及申诉受理条件时,我们需要强调的是: 例如在强制措施的法定期限结束后,若未能得到释放、解除或变更者;或者在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但未能如数返还者;亦或是对于与案件无关的财产施行了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却未及时解除者;还有就是对于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实施了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规使用
检察院不起诉流程是:检察院审查案件是否符合法定不起诉的条件,或者检察院酌定不起诉。做出不起诉决定后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及其所在单位、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以及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随后应当解除被不起诉人的强制措施。检察院不起诉分为以下几种: 1.法定不起诉。检察院审查起诉,发现犯罪嫌疑人具有法定情形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2.酌定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证据不足不起诉。检察院补充侦查后仍然认为证据不足,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1、检察官需要注意,最高时限为一个半月,即在一个月之内依法就由法院移交过来的案件做出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2、应当确保在一个月以内能够作出审理结果。若遇重大、复杂的案件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半个月。还有一点值得关注的是,若检察院受理的案件发生管辖变更,则需自新接收案件开始算起,继续进行审查起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