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打电话给个人是想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检察院侦查案件可以到现场询问证人,也可以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偶尔也可以打电话询问。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检察院取保候审后的处理: 1、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后,检察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不会中断; 2、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不存在犯罪事实的、犯罪情节轻微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不起诉;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会起诉到法院。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检察院本身并不具备直接收监的权力。根据中国的法律体系,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提起公诉、监督刑事诉讼活动以及进行法律监督等。具体的收监执行是由法院判决后,由公安机关或监狱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的。以下是相关流程的简要说明: 检察院的职能 提起公诉:检察院在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材料后,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批准逮捕:在侦查阶段,检察院有权决定是否批准公安机关提出的逮捕申请。一旦批准逮捕,嫌疑人会被羁押在看守所等待审判。 法律监督:检察院还负责监督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合法性,确保司法公正。 收监的流程 法院判决:只有经过法院审理并作出有罪判决后,被告人才会被判处刑罚。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确定刑期及执行方式。 交付执行:法院判决生效后,会将判决书送达给公安机关或监狱管理部门,由这些机构负责将罪犯送入监狱或其他指定场所服刑。 执行机关:实际的收监工作通常由公安机关(如看守所)或监狱管理部门来执行,而不是检察院。 特殊情况 临时羁押:在某些情况下,如嫌疑人可能逃跑、毁灭证据或继续危害社会时,检察院可以批准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如拘留或逮捕,但这只是暂时性的羁押,并非最终的收监执行。 取保候审:对于符合条件的嫌疑人,检察院也可以同意取保候审,允许其在一定条件下暂时不被羁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一般案件:检察院应在一个月内作出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即最长为一个半月。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案件: 一般情况下,应当在十日内作出决定; 如果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因此,检察院决定是否起诉的时间通常为一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至一个半月或更短(如速裁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批铺后,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条件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公安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终结,也不影响检察院是否提起公诉。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旨在保证犯罪嫌疑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期间随传随到,而不是对案件实体问题的处理。 取保候审与起诉的关系 取保候审的性质: 取保候审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的一种非羁押性强制措施。 它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嫌疑人能够按时出庭接受审判,并不涉及对其罪行的认定。 检察院的起诉权: 检察院在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材料后,会根据证据情况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即使嫌疑人已经被取保候审,检察院仍然可以依法提起公诉。 审查起诉阶段: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包括核实证据、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等。 如果检察院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就会向法院提起公诉。 不起诉的情形: 如果检察院认为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如证据不足、情节显著轻微等),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决定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三种类型。
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案件,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
诈骗案件在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具体的时间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对案件的审查起诉有一个法定的时间限制。以下是关于诈骗案件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的一般时间框架: 审查起诉期限 一般情况下: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 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补充侦查的情况: 如果检察机关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不得超过一个月。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特殊情况: 对于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影响审查时间的因素 案件复杂性:涉及多个犯罪嫌疑人、大量证据或跨国犯罪等情况可能会延长审查时间。 证据收集与核实:如果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或核实现有证据,可能需要更多时间。 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程序可能会相对简化,审查时间也可能缩短。 法律适用问题:如果案件涉及到复杂的法律适用问题,可能需要更长时间进行研究和讨论。
检察院的审查期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