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案件将终结刑事诉讼程序,被不起诉人原则上不再承担刑事责任,但可能面临其他行政或民事处理,相关涉案财物需依法处置,当事人可通过法定途径进行权利救济。
法院审理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一般需在受理后2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3个月;若案件重大复杂或涉及特殊情形(如死刑、附带民事诉讼),经批准可延长至6个月。具体时间因案件复杂程度、流程环节(如补充侦查、异议处理)而有所差异。
法院受理公诉案件后,一般应在2个月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3个月。
检察院取保候审说明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的条件,暂时不需要被关在看守所里。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对方拒绝和解的,检察院将综合全案证据及情节决定是否起诉。
1、一般而言,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为一个月,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2、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审查起诉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半个月;所以对于该类案件,人民检察院最晚审查起诉期限为一个半月。 3、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案件退回检察院涉及补充侦查的,判刑时间会显著延长。具体时间需结合补充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理等多个阶段的叠加期限综合判断,最晚可能超过9个月,但具体需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和程序类型确定。
刑事案件从检察院到法院需要一个月,需要移送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进行起诉的刑事案件,我国人民检察院一般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如果是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
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若证据不足,检察院通常会在5个月左右作出不起诉决定(即实质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