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欠款的规定有以下这些: 1、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2、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3、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4、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实践中常见的欠薪证明就是工资欠条。原则上,如果欠薪证明上明确记载了欠付金额、欠付对象,且有公司盖章确认,劳动者是可以依据该欠薪证明向用人单位追索劳动报酬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已从用人单位离职,自离职之日起一年内未申请仲裁索要劳动报酬,则应认定仲裁时效经过。原则上,公司盖章确认的欠薪证明可以证明欠薪事实,但并非所有情况下都如此。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法院结合案件情况做出公司可能串通员工的合理怀疑,就不能仅凭一张欠薪证明来认定事实,尤其是当公司放弃质证权利、且欠薪证明是孤证的时候,法院更加要注意对欠薪事实进行审查,不能依据孤证和公司的自认来认定事实。
欠工资不给是属于常见的民事纠纷,债权人可以和债务人协商解决债务问题,如果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收集欠条等证据,写好起诉状,向法院起诉。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而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一般设在劳动局内)举报用人单位,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拖欠农民工工资无论数额多少都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
若企业未能及时支付员工薪资,其行为将被视为对劳动力权益的侵犯,且可能会给劳动者带来经济上的损失。
可以。公司不发放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和赔偿金。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不发工资从而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不发工资劳动仲裁一般在四十五日内解决,最长不会超过六十日。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2、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结果拒不执行的,当事人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强制执行。
只有具备以下三个方面才构成恶意欠薪罪,立案标准如下; 1、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当事人基本上有支付劳动报酬的能力但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 2、数额较大,对于数额较大的具体定义还未明确规定,一般根据相关的司法实践来看,涉及数额为5000到10000的均可以被认定为数额较大。 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也就是经过政府机关干涉但依然不支付的。 法律规定只有行为人在同时符合上述三方面的条件时,才能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依照实际情况,工伤纠纷依法处理即可。第一步,要求用人单位垫付医疗费,进行治疗。 第二步,收集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这一点相当关键。 第三步,进行工伤认定。 第四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五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工伤待遇。关于欠薪,要求相关单位按约支付薪酬。如拒不支付可以提起诉讼。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