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会根据具体违反的条例而收到相关部门的处罚的,而没有明确规定一违反就会收到拘留的。
军人离婚,其所在的政治机关需要出具证明,所以军人不打报告是不能离婚的。法律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首先,如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如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与现役军人协议离婚的程序: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手续: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每人两张近期免冠照;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跟现役军人离婚的手续流程如下: 夫妻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 (一)由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 (二)调解无效,并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也就是说,在夫妻都是现役军人的情况下,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都必须首先进行军内调解,在拿到相关证明之后才可以和普通程序一样,去法院协议离婚或者去法院诉讼离婚。 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军人要求离婚的: (一)军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况进行调解,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同意现役军人离婚的证明,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二)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调解状况的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非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 (一)如果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二)如果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过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此处的“重大过错”主要是指,军人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的情况。
夫妻共同财产平分,子女依据有利于子女的原则来判定抚养权。国家对军婚予以特殊保护,相关法律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一般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现役军人婚内出轨第三者军人一般是靠部队的纪律处分了。可以向部队政工部门举报。军婚军人出轨就会受到严重惩罚,同样属于重大过错,配偶一方才有权到法院提出离婚申请,故婚内军人一方出轨,配偶可以提出离婚诉讼。
现役军人应向应当在部队驻地提出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地方驾驶证的,应当按以下程序办理: 1、持士兵证(士官证)到驻地所辖派出所领填《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确定身份证号码。 2、在军队军务部门领填《现役军人申请考领地方驾驶证报告表》,由军务部门和军交运输部门签章。 3、持士兵证(士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役军人申请考领地方驾驶证报告表》原件,到驻地所辖车管所提出申请。 4、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张贴一寸彩色照片,参加体检。 5、申请A、B类驾驶证的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的考试,申请C类及以下驾驶证的无需参加考试。 6、到规定地点照相。 7、持《照相、领证通知单》到车管窗口领取驾驶证。
现役军人没有生育险。 部队并没有为随军家属缴纳生育险。 只有职工才有生育险。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公民结婚,原则上也不得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居民结婚。现役军人不得与虽具有中国国籍但居住在外国或港澳台地区从事或参与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社会主义建设活动的人员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