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职工: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公司无故开除员工需要向员工支付相当于两倍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是违法辞退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如果是合法辞退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因为劳动者的原因被辞退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金或者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双方产生纠纷的,可以进行劳动仲裁。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待遇要分情况: 1、如果是工伤死亡,给予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如果非因公死亡,给予丧葬费、一次性救济金、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具体标准每个省市规定不一样。
如果劳动者是在试用期内想离职,那么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天告知所在的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是已经过了试用期,办完转正手续的正式职工,那么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天,并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在的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赋予了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劳动者在行使自己的解除权的权利。但是劳动者需要提前通知所在的单位,避免造成单位的经济损失。
女职工“三期”内的,并非一概不能解雇,对于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女职工,即便其处于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亦可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孕期女职工保护的规定,主要有下列内容: 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双方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也应顺延至产后一年,才能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女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2、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的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所谓“夜班劳动”一般系指从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从事劳动或工作。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矿山井下作业;(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