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除合同后,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至于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根据情况自己制定。如果单位没有员工手册规定旷工几天是严重违反单位制度,只是口头告诉职工,是无效的。员工不需要遵守口头的规定,只需遵守员工手册的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通过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其他。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不是。离职证明只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劳动关系了,无论是因何种原因离开公司的,离职证明是必须的文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是用作说明解除的具体情况及原因,主要是作为补偿金的依据。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在合同期限内,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提出或双方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所出具的相关文本。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离职员工要转出人事关系或是续接社会保险等,离职证明是必不可少的证明材料,而且在再次求职时,离职证明也是许多单位在录用新员工时要求其必须出具的证明。
没有关于事假请多少天可以解除合同的规定,但是企业有权准假或不准。如果企业认为劳动者请事假过多,可以不批准,如劳动者强行休假不到公司上班,就进入“旷工”的处理程序。对于无故旷工半个月的情况,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关键看公司的规章制度有无明确规定。
工作十年以上的员工要进行辞退的话,那么其辞退的赔偿标准要看是否自动辞职,如果合同没有到期,公司没有任何法定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十年以上员工则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具体按照该员工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的按半个月。而法律规定的工资标准指的是,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用人单位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赔偿劳动者,但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支付加班费,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又安排补休的不需要支付加班费。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
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为:一般按照每件50元至100元收诉讼费,涉及财产关系的,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0.5%-2.5%的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这里的“不可抗力”通常指的是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 一方明确表示或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如果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即构成预期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且经催告后仍未履行:如果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并且在经过对方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除了上述几种情况外,如果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四款规定,另一方也有权解除合同。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了上述四种情况外,如果法律另有规定,允许单方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那么在这些情形下,当事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例如,在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