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写好工作证明,找你所在的人事部,盖章。 工作证明________________: 兹证明________是我公司员工,在________部门任________职务。 至今为止,已在我单位工作__年。 特此证明。 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证明。 证明单位: (盖章)日期: ______年___月___日。
1、需要证明当事人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 2、当事人的行为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3、本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 4、本罪在主观上为故意。
有效符合宅基地和建房申请条件的农户进行房屋拆旧建新需要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申请,村委会召开会议讨论,签署意见并盖章、开具证明,镇政府初审、公布初审意见,县级机关审批,县国土资源局核发许可证,镇政府查验,建房户申请竣工验收,镇政府核发竣工验收合格证,建房户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领取产权证。
当事人可以提供对对该毒品不知情的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知不知情,要进行综合判断,具有下列8种情形之一,并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可以认定其“应当知道”,但有证据证明确属被蒙骗的除外: (1)执法人员在口岸、机场、车站、港口和其他检查站检查时,要求行为人申报为他人携带的箱包、物品和其他疑似毒品物,并告知其法律责任,而行为人未如实申报,在其所携带的物品内查获毒品的; (2)以伪报、藏匿、伪装等蒙蔽手段,逃避海关、边防等检查,在其携带、运输、邮寄的物品中查获毒品的; (3)执法人员检查时,有逃跑、丢弃携带物品或逃避、抗拒检查等行为,在其携带或丢弃物品中查获毒品的; (4)体内藏匿毒品的; (5)为获取不同寻常的高额或不等值的报酬而携带、运输毒品的; (6)采用高度隐蔽的方式携带、运输毒品的; (7)采用高度隐蔽的方式交接毒品,明显违背合法物品惯常交接方式的; (8)其他有证据足以证明行为人应当知道的。
当事人进单位入职的,一般不需要出示无犯罪记录证明,但如果根据单位的性质,要求出示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则需要出示。当事人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由所在单位出具介绍信,经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然后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收入证明,工资支付凭证可以证明存在劳务关系。证明劳务关系的还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通过收集下列证据,职工能证明与企业存在着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填写的企业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其他职工的证言等。
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时,确实需要开具离职证明。这不仅是员工的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离职证明的用途非常广泛,它可以证明用人单位和员工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员工是通过正常的程序办理的离职,并且现在已经是自由人的身份。这份证明对于员工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它可以帮助员工申请失业金,或者在寻找新工作时证明自己的工作经历和离职情况。同时,离职证明也是调整人事关系、社保以及公积金等手续的必要依据。
工伤需要医院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当事人受了工伤的,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进行工伤认定可以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也可以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通过以下方式证明劳动关系: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的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加班通知;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书; (八)勘验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