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在起诉前后都可以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利害关系人在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紧急情况下,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收到解除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裁定解除保全;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解除保全。申请保全人未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解除保全,应当赔偿被保全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被保全人申请解除保全,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间内裁定解除保全。
财产保全的申请没有次数限制,当事人要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向法院递交申请书、财产保全的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被保全的财产线索等材料,并且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财产保全分为诉前保全和诉讼过程中的保全,无论是诉前保全还是诉讼中保全,申请人都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否则法院会裁定驳回申请。
1、不一定。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 2、在诉讼的过程中,原告担心自己没有提起财产保全,对方将财产偷偷转移走,这样自己就算胜诉,也不一定能够拿到属于自己的钱。
财产保全查封房产、土地的期限首次是二年,续封一年,股权也是首次二年,续冻一年。利害关系人在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其合法权益将会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害的紧急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当事人在起诉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也可以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
可以多次申请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没有次数限制。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为保证将来法院判决的顺利执行,或者为避免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而遭受不可逆转的损失,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案件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和冻结等。 财产保全分为两种类型: 诉中财产保全:这是在诉讼程序已经开始的情况下,为保证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
劳动争议仲裁期间,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但必须提供担保,且是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
可以。 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民事案件从人民法院受理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 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又需要一段时间。 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债务人隐匿、转移或者挥霍争议中的财产或者以后用于执行的财产而得不到制止,不仅会激化当事人双方的矛盾; 而且可能会使生效的判决不能得到执行。 有些争执标的物,如水果、水产品等,容易腐烂变质,必须及时处理,保存价款,以减少当事人的损失。
财产保全与财产查封的不同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