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出售商品房需满足的条件: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风险: 1、房屋质量风险; 2、面积缩(涨)水风险; 3、规划变更的风险。 【法律依据
购房者区分普通住宅与酒店式公寓: 一、定义不同; 二、产权年限不同; 三、房屋性质不同。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卖家违约的,购房者可以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购房者想要了解开发商的资质,可以要求开发商出示五证,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
购房者在收房验房时误差3%,这是一个法律规定的合理误差区间。如果实际测绘面积与合同签约面积误差绝对值在3%以内,根据“多补少退””的原则,如果实际面积比合同的大,但小于3%,根据签约的房价,购房补给开发商房款;实际面积比合同小,同时也小于3%,由开放商退还多出的房款给购房者即可。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
可以全额退款,并且,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一定的损失,因为错过了最佳选购其它房子的机会,给买方造成了隐形的损失。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
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的情形: 1、套型误差过大。 2、面积误差过大。 3、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4、商品房质量有问题。 5、延期交房。 6、在建工程转让情形。 7、法定不得转让的商品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
购房者交了定金后能退房,但是不一定可以退还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选定中意的楼盘,购房者在营销中心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销售方式; 二、具体价格; 三、入住时间; 四、入住条件; 五、车位。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
收房时间由双方当事人合同约定,业主逾期收房不收房期间房子可能发生的风险都要由购房者自己承担。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