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的物品符合一定条件的,赠与人有权利收回,即赠与人在赠与物品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或者在具有受赠人严重损害赠与人的合法权益等情形时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以及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能撤销。
赠与的房屋,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要回来,具体的规定如下: (1)如果房屋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要回房屋,但公益性赠与和办理遗赠公证的除外。 (2)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要回房屋: ①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②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③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5月20日又到了,在这个代表爱情的节日里,情侣们往往通过手机或网络进行表白、送红包等。那么问题来了!当感情生变后,曾经的金钱往来难免要算清楚。那么,恋爱中的金钱支出在法律层面上是如何认定的呢?下面律说律答律师实际案例解读。
婚姻期间向公婆借钱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向公婆借钱离婚后可以不还吗?这种特殊关系中的借贷关系如何确定?近日,都江堰市法院通报了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纯获利益的赠与合同,受赠人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该合同成立有效。 但该财产属于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监管。不过,违法赠与的行为是无效的。
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款可以要回。
恋爱期间,一方赠与另一方财物的,有以下情形可以撤销赠与: (1)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除外; (2)赠与人赠与财产后,受让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3)或者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单独赠与是无效的。
口头形式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订立合同。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单独赠与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