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拆迁安置房可以办理公证。 《公证法》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公证事项。
母亲以子女名义存款并不一定算赠与行为,法律行为必须有明示的意思表示才有效。
房子在有贷款的情况下是不可以赠与的。因存在银行的按揭贷款,银行还是抵押权人,房屋处于抵押状态,未经银行的同意是不能对外处置(包括买卖、赠与等),必须先归还银行贷款,解押后,方可办理赠与的相关手续;协议要看具体约定的内容来判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父母怎么收回赠与房产。 我国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所谓附条件赠与,是指当事人对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条件,把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在附条件的赠与中,条件的成就与否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当条件尚未成就时,赠与的权利义务虽已确定,但效力却处于未定状态。如果条件成就,赠与合同就生效。
情侣恋爱期间的借款,一般基于感情的培养在借款手续方面并不完善,在被告否认存在借款的情况下,就存在举证责任分配问题。原告提供恋爱期间的转账凭证,被告不能对转款进行合理说明并提供证据的情况下,视为被告未完成举证义务,不能单纯以恋爱期间没有完善借款手续而否认双方借款事实的存在。
养老问题一直都是关乎老人生活的重中之重,家在北京的北京的赵奶奶担心自己晚年生活无人照顾,于是将一套房产以买卖合同的方式赠与给了侄子,让其为自己养老。结果侄子在拿到房子后就没有履行为赵奶奶养老的责任,还将房屋出售,赵奶奶知道后便将侄子告上了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侄子将购房款返还给赵奶奶。
家遇拆迁,老人将自己的拆迁份额,共计三套房子赠与孙女,希望孙女能在自己晚年时候赡养自己,但是孙女在拿到拆迁份额后就失约,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义乌,老人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对孙女三套房的赠与,最终法院支持了老人的诉讼请求。
同居男女书面协议形式约定财产所属的行为是赠与吗?如双方通过书面协议形式约定房屋归某一方所有,这样的书面协议有效吗?属于赠与吗?律说律答法律咨询平台的婚姻律师为您解析!
男方向女方出具赠与协议一份,载明“由于女方购买房屋资金不够,我自愿赠送女方240万人民币在女方购房付款时,一次性转账到女方账上,或者按女方要求转到其他账号,该赠与为无条件赠与,赠与行为一旦履行完毕不可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