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离职后辞职领导不同意的,那就需要等一个月的时间。需要辞职的劳动者,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如果是在试用期内的话,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组织、领导或者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应当立案。本罪为行为犯,只要组织、领导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加了该组织,并不要求再实施其他犯罪行为和造成犯罪结果,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犯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客体是所侵害的社会关系,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 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包括单位。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客体是所侵害的社会关系,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 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包括单位。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有明确的故意。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客体是所侵害的社会关系,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 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包括单位。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有明确的故意,即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而积极参加;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而组织、领导。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定罪量刑为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法院对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既遂的裁判: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金。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积极参加和参加恐怖组织活动的行为。
人民法院处理非军人一方向现役军人一方提出的离婚纠纷时,凡婚姻基础、婚后感情都比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没有什么重要原因而提出离婚的,人民法院应配合当事人的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劝其珍惜军人的婚姻关系,服从国家整体利益,正确对待自己的婚姻问题,尽量调解和好或者判决不准离婚。 但如果过错一方在军人,或者过错主要在军人一方,或者军人一方虽无过错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做调解工作无效,确实不能维持夫妻关系而应该离婚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的政治机关,做好军人的思想工作,取得军人同意,准予离婚。 处理这类案件时应在贯彻对现役军人特殊保护原则的同时,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也要注意保护非军人一方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既对军人婚姻实行特殊保护,又不违背婚姻自由的原则。
法院上下级是监督关系。 我国《宪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法院的上下级的这种级别不是行政上级别,而是一种审判级别。因为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以刑事案件为例,第一审法院审判后作出的判决或裁定,如果被告人不服可以上诉,检察院认为判决或裁定有误,可以抗诉,上诉或抗诉后,引起第二审审判。所以法院上下级之间通常规定审判级别,就容易确定案件的管辖和审判级别。当然,最主要的是,为了保证审判的独立进行,保证司法的公正,法院在审判案件时不能有任何的干扰,如果法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那么上级法院就有权指挥、命令下级法院,下级法院就得服从上级法院的指挥与命令。
公司领导这个口头指示是否有法律效力要看能否证明其合法性。 只要领导的口头指示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符合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且劳动者虽然没有老板作出过口头指示的书面证据,但是有录音、多名人证又或者其它客观有效证据,可以证明老板作出过口头指示。那么,老板的口头指示合法有效,老板应当按照口头指示所体现的己方权利与义务如实履行该口头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