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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预付款该怎么

合同纠纷 2020-08-28 08:50 标签: 合同 解除 预付款
《合同法》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预付款是产品或服务的接受方为表明自己履行合同的诚意或者为对方履行合同提供一定资金,在对方履行合同前率先向对方支付的部分价款或劳务报酬。由于预付款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法律对于预付款并没有规定,而对定金做出规定。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违约,需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预付款也应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也未约定对方可以留置您的预付款,您可以要求对方返还预付款,但您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赔偿对方有证据证明的损失。
《合同法》第九十七条
【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定金】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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