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合同签订地可否是合同履行地

合同纠纷 2020-08-30 08:51 标签: 合同 签订 可否 履行地
【法律意见】
经销商所在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可以在该地起诉。
如果对方未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管辖权异议或向起诉法院提交答辩状的,形成应诉管辖,对方再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将裁定驳回异议,案件由经销商所在地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
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