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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合同纠纷 2020-09-02 01:35 标签: 仓储 合同 当事人 权利 义务
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如下:
(一)保管方的义务与存货方的权利:
1.保证货物完好无损
2.对库场因货物保管而配备的设备,保管方有义务加以维修,保证货物不受损害。
3.在由保管方负责对货物搬运、看护、技术检验时,保管方应及时委派有关人员。等等。
(二)存货方的义务与保管方的权利:
1.存货方对入库场的货物数量、质量、规格、包装应与合同规定内容相符,并配合保管方做好货物入库场的交接工作。
2.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取委托保管的货物。
3.按合同规定的条件支付仓储保管费。等等。《合同法》第三百八十一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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