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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况

合同纠纷 2020-09-03 16:48 标签: 合同 效力 待定 情况
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有: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1)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2)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治安案件有盗窃未遂吗治安案件有盗窃未遂吗治安案件有盗窃未遂吗治安案件有盗窃未遂吗治安案件有盗窃未遂吗治安案件有盗窃未遂吗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4、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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