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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的成立以为要件

合同纠纷 2020-09-05 17:48 标签: 租赁 合同 成立 以为 要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物品租赁合同并不是以物品交付为成立的前提条件,租赁双方在合同是签字或者盖章的,合同成立,但物品未交付的,租赁合同未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二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条【确认书与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第二百一十二条【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六条【出租人基本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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