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柳南区人民院上演了这样的执行故事。资金困难迎刃而解后,申请执行人柳州某搬运公司将一面印有“执行高效 服务热情 恪尽职守 为企解忧”的锦旗送到柳南区人民法院,感谢该院执行法官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作出的努力。这是该院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迅速异地强制执行,助力本地中小微企业发展,彰显司法权威,让司法为民真正落到实处的具体表现。
案情简介
原告柳州某搬运公司系柳州市柳南区辖区内的一家小微企业。在其诉被告南宁某搬运公司、第三人广西某科技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柳南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被告南宁某设备搬运公司向原告柳州某搬运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债务利息。后被告南宁某搬运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柳州市中院经审理后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被告南宁某设备搬运公司并未按生效判决书履行还款义务,柳州某搬运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阶段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为确保申请人柳州某搬运公司能尽快实现其合法权益,该院立即启动涉中小微企业案件处置绿色通道,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南宁某设备搬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并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公司法人均无功而返。
经多方查控,执行法官了解到南宁某搬运公司名下除三辆重型车辆外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但因车辆在异地,且因车辆属于动产,其位置并不固定,查找较为困难,向车管部门作登记查封后,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近日,在执行法官以及申请执行人多方努力下,在南宁上林县某地发现被执行人车辆。鉴于车辆随时可能被转移的情况,执行法官立刻向局领导汇报并商定多种执行预案,在疫情期间做好自我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执行法官和法警立即出发到达上林县,查探案涉车辆行踪。
经过一段时间的细心查找,终于找到了线索,执行法官到现场确认车辆为该案已登记查封的被执行人南宁某搬运公司所有的车辆后,当即在车辆上张贴封条,并通知有资质的司机将该车辆开到指定停车场暂时扣押。
车辆被扣押后,迫于执行压力,被执行人南宁某搬运公司法人表明了愿意还钱的态度,主动到柳南法院履行给付工程款义务,当场向申请人公司一次性转款十万余元。至此,案件顺利执行完毕,法院也将依法解除对该车辆的查封扣押。
柳南区人民法院在今年开展的涉中小微企业执行案件专项行动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帮助中小微企业减负纾困、恢复发展,激发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对胜诉企业执行案件因案施策,用好用足各类强制措施,最大限度保障胜诉企业合法权益,依法保障涉民生案件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