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双方当事人明确各自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形式,也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直接的证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三)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四)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五)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六)考勤记录;
(七)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您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