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离婚打胎赔偿多少
怀孕离婚打胎可以要求男方分担或者承担相关的医疗费,至于精神损害赔偿,我们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怀孕离婚打胎并没有在上述规定的情形内,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34条、女方怀孕期间、哺乳期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 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