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员工入职时隐瞒重大疾病的事实,单位是可以以此辞退员工的。而且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
因为隐瞒存在重大疾病,导致单位无法判定是否符合录用条件,而且是属于欺骗的行为,是属于严重违纪,单位是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辞退员工的。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