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人享有六个月的撤销权,撤销权为除斥期间,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
即通过出租人在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之日起六个月,可以作出是否同意转租的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如果不同意承租人转租,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
如果未作表示或明确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的租赁合同有效。所以,六个月内未经出租人追认的,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双方签订的转租合同为效力待定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