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合同符合法定条件,是可以撤销的,合同被撤销以后,也将产生赔偿损失的责任。
《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要主张赔偿损失,必须要证明损害的实际存在。
因合同被撤销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两方面:
一是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因一方恶意谈判、欺诈、泄露商业秘密等给另一方所造成的损失;
二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非过错的一方因对方的过错(如欺诈、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所受的损失。
过错的表现形式有多种,例如违反了法律规定、采取了欺诈和胁迫手段、乘人之危等。如果是单方过错,则由过错的一方向非过错的一方承担因其过错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果是双方过错,则应适用双方过错原则,即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