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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转让乙方反悔

合同纠纷 2020-08-18 19:16 标签: 店铺 转让 乙方 反悔

店铺转让乙方反悔的话,若未签订合同且未缴纳定金的,视为双方尚未达成一致协议;若已签订合同或者缴纳定金,乙方属于违约行为,按照合同追究违约责任或者不再返还定金。

店铺转让协议一旦签订立即生效,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没有约定的,乙方违约的,甲方一般是不需要返还定金的。

双方签订了购房协议,购房者已经缴纳了定金,如果违反协议,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双方签订协议缴纳定金,协议已经生效,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中规定条款,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或承受其他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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