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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代理合同效力的后果

合同纠纷 2020-08-18 19:16 标签: 无权 代理 合同 效力 后果

无权代理所订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需要待权利人行使法律赋予的追认权加以确定,若权利人追认则为有效,不追认则为无效。

《合同法》第48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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