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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融资居间合同掩盖利息的纠纷应该如何解决

合同纠纷 2020-08-18 20:13 标签: 借用 融资 居间 合同 掩盖 利息 纠纷 应该 解决

借贷双方既约定利息,又约定中介费、管理费等,借贷双方既约定利息,又约定中介费、管理费等;

如中介方与出借方在名义上分属两个主体,出借方根据与中介方的协议主张代收中介费的,法院应驳回该项诉讼请求,告知中介费应由中介方另行起诉主张。

根据合同法规定,居间系报告订约机会或为他人订约充当媒介,居间合同是一方促成另一方订立合同的契约。在咨询公司与借款人签订居间合同之前,借款人已经就该笔借款与出借人之间达成了借贷协议。

因此,借款人的借款事宜并不需要咨询公司提供中介服务,咨询公司以此笔借贷所谓居间人的身份;

每月按照借款金额的6%从借款之日起直至被告还款日止收取被告高额的居间服务费,甚至超过出借人出借款项所获得的收益即借款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明显有悖常理。

因此,双方的居间服务费的约定是为规避法律对借款利率的强制性规定而设计的,名为居间,实为借贷,属违法撷取高额借贷利息的一种形式,该约定系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为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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