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民事纠纷:
(一)态度和蔼,把握调解主动权;
(二)熟悉案情,理顺调解思路;
(三)遵循法定程序,做好调解准备工作;
(四)多做简易调解工作,注意调解言词。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
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十一条
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