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并案的相关规定有:《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具体犯罪行为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因同样的具体犯罪行为发生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为共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