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的法律特征如下:
一、旅游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二、合同标的具有特殊性。
三、旅游合同多为格式合同。
四、旅游合同一般具有团体性。
五、旅游给付具有整体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八条,包价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下列内容:
(一)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
(二)旅游行程安排;
(三)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
(四)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
(五)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六)自由活动时间安排;
(七)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方式;
(八)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
(九)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详细说明前款第二项至第八项所载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