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误解一般是因受害方当事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受到他人的欺骗或不正当影响造成的。
(2)当事人的误解必须是要对行为的主要内容构成重大误解。
(3)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