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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劳动工伤 2020-09-01 17:13 标签: 下班 发生 交通事故 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在下班路上发生的车祸,符合工伤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37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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