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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如何订立

合同纠纷 2020-08-19 03:02 标签: 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 合同 订立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订立:

一、出让合同双方当事人;

二、出让地块的位置、面积和自然状况;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四、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金价格;

五、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金的币种、期限和方式;

六、定金;

七、出让地块的用途及规划要求;

八、建设管理要求;

九、交付出让地块的期限和方式;

十、有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的条件;

十一、双方其他的权利和义务;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纠纷的解决;

十四、合同的生效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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