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原劳动合同依旧有效,不影响双方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