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项权利人合同中的土地他项权有:地役权、地上权、空中权、地下权、租赁权、借用权、耕作权、抵押权。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166条,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物权法》第167条,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