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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保管合同的主要条款

合同纠纷 2020-08-19 05:22 标签: 仓储 保管 合同 条款

包括下列条款:

(一)货物的品名和品种。

(二)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

(三)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

(四)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五)货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六)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的处理

(七)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帐号、时间。

(八)违约责任。

(九)合同的有效期限。

(十)变更和解除合同期限。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390条,保管人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应当催告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作出必要的处置。因情况紧急,保管人可以作出必要的处置,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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