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途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未征得出租人的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2、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六个月的;
3、故意损坏房屋的;
4、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承租人可以转租或者未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而擅自转租的;
5、租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