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合同应当定性为委托合同。
关于效力如下:
1.监管合同具有从属性。
2.监管合同担保条款,如一些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或者其分支机构在监管合同中订有监管人确保委托人投资收益的条款,应当为无效条款。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0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法》第12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