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