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不予收押的情形:
1、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2、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
3、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期间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非法证据的处理
对于经过法庭审理,确认或者不能排除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