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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有什么不同

刑事辩护 2020-08-17 02:46 标签: 敲诈勒索罪 抢劫罪 不同

判断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可以从暴力威胁的时空特征及程度上进行,两者的区别是:

(1)从暴力、胁迫的时空特征上看,抢劫罪中的暴力、胁迫具有当场性,即行为人对被害人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

被害人若不交付财物,那么,将被害人杀伤的暴力随之而来,此种威胁具有直接转化为暴力的现实可能性和紧迫性;

敲诈勒索罪更多表现为威胁,即以揭发被害人的隐私、毁坏其财物等方式给被害人制造一定的威胁;

从而勒索财物,当然也不排除一定程度的暴力,这种暴力也可以当场实现。

(2)从暴力、胁迫的程度上看,抢劫罪的暴力具有压制被害人反抗的特点,使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或者无法反抗;

而敲诈勒索罪的暴力、胁迫没有抢劫罪的程度深,行为人是否交付财物,仍有选择的意志自由。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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