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疫情期间编造和传播谣言的处理是单位应当及时制止,将谣言信息予以删除; 并对涉事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将其踢出相关微信群,若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可向公安举报; 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 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
员工在疫情期间编造和传播谣言的处理是单位应当及时制止,将谣言信息予以删除,并对涉事员工进行批评教育; 拒不改正的将其踢出相关微信群,若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可向公安举报; 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 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
企业在疫情期间哄抬物价构成犯罪,企业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 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依照刑法第225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企业在疫情期间哄抬物价构成犯罪,企业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 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依照刑法第225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企业在疫情期间哄抬物价构成犯罪,企业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 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依照刑法第225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涉医疗物资企业经营不合格医疗物资,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 或者销售明知是用于防治该肺炎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不具有防护、救治功能; 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照《刑法》第145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第145条,生产不
涉医疗物资企业经营不合格医疗物资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 或者销售明知是用于防治该肺炎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不具有防护、救治功能; 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照《刑法》第145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第145条,生产不符合
涉医疗物资企业经营不合格医疗物资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 或者销售明知是用于防治该肺炎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不具有防护、救治功能; 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照《刑法》第145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第145条,生产不符合
受疫情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能主张交付顺延或逾期交付免责,如有明确的政府文件或命令要求开发商须延后复工情形的; 则在此通知延后的期间可顺延交付或逾期免责,但超出此类通知期间的逾期天数,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至于因新冠病毒疫情导致项目无法完成重大关键采购或审批、验收等,直接导致项目延期交付的,则情形更为复杂; 需要根据个案进行判断和举证。在目前情况下,如开发企业的项目涉及可能延期情
在疫情期间大幅抬高口罩等医用商品与生活物资价格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因新冠病毒疫情而恶意涨价的行为; 是违反了《价格法》第14条规定的严禁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行为; 任何公民可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检举、揭发,由政府主管部门追究商家的行政责任,情况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
在疫情期间大幅抬高口罩等医用商品与生活物资价格的合同的处理是属于无效合同。 因新冠病毒疫情而恶意涨价的行为,是违反了《价格法》第14条规定的严禁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行为,任何公民可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检举; 揭发,由政府主管部门追究商家的行政责任,情况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
在疫情期间大幅抬高口罩等医用商品与生活物资价格的合同的处理是属于无效合同。 因新冠病毒疫情而恶意涨价的行为,是违反了《价格法》第14条规定的严禁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行为,任何公民可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检举、揭发; 由政府主管部门追究商家的行政责任,情况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