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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构成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与误工费能否兼得

劳动工伤 2023-07-27 09:37 标签: 误工费 停工留薪期工资

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构成工伤的,可获误工费和停工留薪期工资双重赔偿。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同时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侵权人支付误工费。

如果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一般情况下,可以同时获得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和误工费,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1)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停工留薪期是指劳动者因工伤暂时停工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平时工资的100%支付工资,也就是说,劳动者在休假期间应当获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

(2)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劳动者因工伤治疗期间,由于不能从事原工作而获得的经济补偿,是一种丧失劳动能力时的经济救济。劳动者在工伤期间,如果由于工伤原因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其他适当的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误工费。

3、获得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和误工费需要经过相关程序的认定和申请:一旦工伤认定成功,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和误工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胡玉瑶律师

胡玉瑶律师

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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